浙江省推行道路班車最高限價管理 記者8日從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獲悉,從3月起,浙江的大巴車票價定價機制將更多地交給市場,而政府除從保護旅客權益出發設定最高限價外,將不再干預各個大巴車經營企業的車票價格。 本輪定價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:推行最高限價管理,取代原來標準運價加上上下浮動20%的規定。規定跨省、市道路班車上限運價,經營者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下浮,但下浮不低于營運成本。在鼓勵大巴車經營企業間市場競爭的同時,也限制了惡性競爭。 記者從實行政府指導價的跨省、市道路班車運價表中看到,普通級上限運價是每人每千米0.259元,高三級上限運價是每人每千米0.427元。以杭州到南京為例,目前運營的都是大高三的車型,全程306公里,運價上限則是131元,而該班線目前的票價為120元。 同時,為方便企業間的競爭,實現簡政放權,規定票價由原先的備案制改為公告制。道路客運班車經營者實施運價浮動,原來應提前5天向當地價格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,現改為經營者發售、預售班車客票,至少提前15日在各售票窗口醒目位置、相關網站等向社會公布具體票價。 更值得一提的是,改革明確鼓勵企業差異化定價,展開市場競爭。原來同一條客運班線上相同車型、等級的客車票價水平應盡可能基本一致,現在鼓勵經營者根據客流量和市場變化情況,制定靈活、差異化的票價,引導企業重視品牌創建,進一步提高道路客運服務水平。 |